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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命超速安全成疑 欠缺保障打擊業界 非法邨巴危害大
出自香港新聞網 - 樹仁新傳系學生實習習作
黃守東 055061
亡命超速安全成疑 欠缺保障打擊業界 非法邨巴危害大
不少居住在新界的市民喜歡在上下班繁忙時間以及深夜選搭一些非專營巴士(俗稱「邨巴」)往來市區及新界,然而他們又是否了解該些邨巴的合法性問題?市民又是否意識到非法邨巴的安全性及保障?而非法邨巴在合法交通工具的劇烈競爭下為何仍會有生存空間?非法邨巴的出現對合法的交通體系所帶來的影響又有多大呢?
經常乘搭非法邨巴的林先生稱,未有了解所乘搭的邨巴是否合法,選搭邨巴的原因是因為其方便快捷,邨巴的「點到點」路線比其他交通工具優勝,而且行車時間亦較其他交通工具為短。他表示,即使得知所乘搭的邨巴為非法經營亦會繼續乘搭,並坦言未有考慮安全問題。同為非法邨巴乘客的黃小姐表示,由於非法邨巴的價錢較其他交通工具為低,而且非法邨巴的上落客點較為方便,故明知所選搭的邨巴是非法經營亦如常選搭,亦坦言不擔心非法邨巴的安全問題。
本報記者曾親身試搭非法邨巴,發現非法邨巴的安全性成疑,除超速的問題外,非法邨巴車廂內亦缺乏安全設施保障乘客的安全。非法邨巴車上並沒有安裝供乘客監察車速的車速顯示器,乘客難以了解車速狀況。據當日記者試搭時計算,由尖沙嘴至元朗的車程僅需十八分鐘,估計當時時速超過一百二十公里,超出了法定時速限制。而行車期間亦險象橫生,高速切線、逢車過車的情況屢見不鮮,更出現「衝紅燈」等違反交通規則的情況。當日所見車上大部份的乘客亦選擇在車上小休片刻,故若發生意外必然後果堪虞。而車上的安全設施亦一概欠奉,乘客座位上並未配備安全帶,密封的車廂內亦未有配備供乘客在危急時敲破車窗逃生的裝置,一但發生意外時乘客恐難以逃生。
香港公共小型巴士總商會主席凌志強指,非法邨巴並無保險保障乘客。他表示,基於非法邨巴是非法營運,故不受第三者保險所保障,一但發生意外時乘客難以向保險公司索取賠償。
旺角至元朗的紅色小巴站長曾先生指,非法邨巴所經營的路線與合法小巴的線路相近,令小巴的客源大量流失。他續稱,自從小巴站附近出現非法邨巴營運後,小巴客量流失接近四成,原來小巴站的人龍亦不再復見。他坦言,每個合法小巴的營業牌照的費用高達六百萬元,令小巴的營運成本極高,故非法邨巴的出現「搶走」了業界的客源,令小巴業「血本無歸」。
據凌志強估計,現時本港約有五十至六十條非法邨巴路線營運,多為往來元朗、屯門至九龍的長途路線。他表示,非法邨巴對小巴業影響極大,非法邨巴對小巴業的生意額打擊高達四成,嚴重影響業內生態。凌志強稱,非法邨巴的營運車輛其實是合法的出租旅遊車,惟車主往往在非出租時間內擅自更改車輛用途作非法營運。他認為,基於非法邨巴的收費較一般交通工具為低,而且其便捷性高,加上營運者的盈利可觀,令其得以生存。凌志強續稱,由於非法邨巴沒有向運輸署方面注冊,故不受有關方面的營運細則所限制,加上無須繳付高昂牌費,令營運成本較合法小巴為低,造成非法邨巴往往能採取較靈活的手法經營,例如轉換起點及目的地、更改行車線路以及自訂收費等以吸引乘客,故他表示合法小巴在此方面難以與之競爭。凌志強希望,運輸處方面與警方聯合行動,採取強硬措施打擊非法邨巴問題,同時他亦指出政府應修改有關法例,加強對非法邨巴的罰則,以收阻嚇作用。
根據現行法例規定,任何人仕未經政府批准而擅自經營巴士服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可處以罰款十萬元。而車輛擁有人擅自更改汽車作營運載客用途,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一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