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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產品不保健 健身反成傷身

出自香港新聞網 - 樹仁新傳系學生實習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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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產品不保健 健身反成傷身14-6-2006 23:59 045091 麥穎琦 MAK, WING KEI


使用保健產品在香港日漸普及,隨著使用者數目增加,服用保健產品而出現的問題亦愈來愈多。在選用保健產品同時,應多加注意產品的功效,以免被不良醫藥廣告所誤導。消費者委員會警告市民,不小心選擇保健產品或有可能達不到保健功效,更有可能危害身體健康。

  目前香港的保健產品主要受四條條例所監管,分別為:《藥劑業及毒藥條例》、《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中醫藥條例》及《不良醫藥廣告條例》。(注一)但條例出現灰色地帶,並不能完全保障市民安全。市面上不時發現有保健產品誇大功效,甚至作出失實聲稱。對於何謂「保健產品」,香港法律並未有下定義。因此政府只能倚賴生產商聲明之功效作出監管,例如,聲稱含中藥或西藥成分的產品雖由衛生署負責。然而,只要生產商聲稱保健產品沒有醫藥成分,這些產品是毋須向政府申請銷售許可便能在市面發售。消委會發言人卓小姐承認有此漏洞,「如產品沒有藥物成分,則不需要貼上註冊標籤,因此市民不能單憑產品包裝而確定安全性。」對於有何方法堵截漏洞,她稱消委會並沒有這種權限,「我們能夠做的只是抽查產品有否隱瞞藥物成份,如發現產品會危害健康便立即公佈。」

  消委會曾於去年八月進行調查,474位經常服用保健產品的受訪者當中,兩成人表示不在乎產品功效。此外,六成多受訪者對服用的產品表示滿意及有效;兩成多人雖然對產品滿意,卻認為產品功效不大。另外,被問及服用產品期間的健康情況,半數受訪者表示健康良好,四成多人認為自己健康普通,只得2%的人認為當時健康情況差。5%的受訪者曾出現副作用,如肚痾、失眠、頭暈和口乾等徵狀。消委會發言人卓小姐認為因各人體質各異,因此就算服用後出現副作用,也不能斷定產品的安全性。「消委會一向不建議市民自行購買保健產品服用,市民應透過專業醫藥人士評估體質,如評估後發覺真的有服用需要才購買。」她又以鯊魚丸為例說明某些保健產品有潛在危險,「我們曾翻查文獻證實某些人如長期服用鯊魚丸會危害健康,其實不少保健產品也有著這些潛在問題。」她又補充稱就算到駐有藥劑師的商鋪購買也不一定安全,「無可否認,藥劑師會給你專業意見,但藥劑師始終不會替你作身體評估,只會按一般人的體質而建議食用份量,這並不妥善。」

  家庭主婦伍女士有服用保健食品的習慣,服食原因是身邊朋友都使用該產品。她覺得自己慣用的產品功效不顯著,但仍然會繼續服用。當她知道香港的保健產品沒有全面受到監管後,表示日後會更小心選擇保健產品。大專生陳同學服用了排毒產品近半年,她認為產品確有功效,「面色比以前紅潤,而且亦未見有出現副作用,因此我會繼續服用。」

  由於市面上的保健產品沒有全面受到監管,市民在選購時必須多加留意包裝上的標籤,特別是忌症和副作用的資料,如藥劑產品,則必貼有註冊編號。在購買或服用保健產品前,更應先徵詢醫療界專業人士意見。

  位於銅鑼灣的保宏藥房藥劑師張先生表示藥房內的保健產品銷情一般,他覺得現時消委會所做的已經足夠,而且保健產品包裝上亦有消委會的數字標籤,所以認為藥房在出售保健產品時,沒有向顧客解釋產品資料的必要。

  適當服用保健產品可以強健體魄,但如使用不當,不單是金錢上損失,更可能弄巧成拙,危害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