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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文物 不能以「集體回憶」為由

出自香港新聞網 - 樹仁新傳系學生實習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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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社會各界都好關注文物保護議題,文物保留和城市規劃之間存在好多矛盾。前規劃署署長潘國城就認為,不可以單以集體回憶為理由,來作為保留文物的原因。

他出席樹仁大學的講座時,被同學問到皇后碼頭清拆的問題,他指出古蹟的保留是要視乎古蹟本身的價值存在,而不是「集體回憶」。

他更以「倒夜香」做例子,表示不是所有「集體回憶」都需要保留。

潘國城又說,他不否認過往政府重發展多於保育,但問題現在已經改善了。他指出,如果想發展又要保留文物,就必須尋找一個折衷方法,令兩者都能兼顧。

樹仁大學記者李慧妍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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