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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育的理由

出自香港新聞網 - 樹仁新傳系學生實習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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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團回憶」,並不是保育的理由,哪什麼才是呢?今天,前規劃署署長潘國成博士到樹仁大學,出席名為「香港城市規劃與保育」的「每周名人講座」,解答各同學對香港的保育問題。

潘國成博士曾被問到,若保育與發展兩者並存時,犧牲的會否必定是「保育」。然而,他指兩者是很難作出平衡的,尤其是當物業的發展權是私人所擁有。因此,香港有必要訂立一個有計劃的保育政策。

潘國城博士引出皇后碼頭的保育例子,指市民不贊成清拆該建築物是由於它擁有市民的集體回憶,這是大批市民要求保留碼頭的理據之一;可是,他認為要考慮到皇后碼頭建築角度,因為它毫無建築美,即使保留了,也無值得欣賞價值。因此,在衡量各方輕重後,就決定清拆它。

因此,集團回憶並不是保育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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