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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香港人權 如逆水行舟
出自香港新聞網 - 樹仁新傳系學生實習習作
相信很少港人知道原來人權涵蓋之廣,港人治港以致爭取普選特首亦是公民權利的一部分。然香港自主權移交以來,人大常委會曾三次釋法,這是否意味著香港的人權保障有倒退的跡象呢?
香港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在出席樹仁學院周會時表示,港人能享有今天的人權自由,是因為早在港英政府時期,中英兩國在討論香港前途問題時,有關人士為香港引入兩條國際標準公約,分別為《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剁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使香港有完善的監察系統保障港人的人權。
然而保護香港人權的工作如逆水行舟一樣,不進則退。羅認為香港並沒有一個由政府成立的專責部門監察公約,即使是平等機會委員會及婦女事務委員會,都不是專門負責監督人權工作。然就連羅非政府組織要與政府交涉存亦有存在一定困難,「委員會要和官員有好的關係,才能穫得他們對委員會提交的報告的信任。」另外,羅更直指有某些非政府團體被「滲透」,不能中肯地為港人爭取人權。
羅更不諱言,指政府官員整體亦對人權法治的意識不足,往往為保留原有條款,而忽略對整個法治體制的衝擊。故羅認為政府必須加強對保護人權的教育推廣,迎合新學制所包括的通識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