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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媒非生意 記者要自律

出自香港新聞網 - 樹仁新傳系學生實習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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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杏(胡杏兒)修身爆奶」?「姣余(余詩曼)爭獎」?這些標題,都顯示出現今香港傳媒的質素每況愈下。香港報業評議會執行委員兼香港電台訓練及發展總監張圭陽博士今天(十月二十四日)於樹仁學院舉行講座,題為「香港的傳媒道德與新聞質素」,藉此教導同學們要有承擔及負責任。


張博士直言:「現在有些人,已經將傳媒當作一盤生意。事實上,這種想法是非常不對的。作為傳媒,絕對有其社會責任。」對於傳媒影響大眾還是大眾影響傳媒,他表示:「傳媒可教化受眾,教育大眾。但很多時候,傳媒都缺乏信心。事實上,要教化受眾,是要一級一級慢慢誘導的,不可能一步到位。」


對於部份傳媒經常被指公器私用,張博士先引用了金庸的說話:「報紙是老闆的私器,不是公器。新聞自由是報社對外爭取的,不是員工向報社爭取的。」但他認為,傳媒不應公器私用,不應將傳媒工作視作賺錢或宣傳政治目的的工具,因它是有其文化價值的。相反,傳媒應如實報導,盡量做到準確無誤,以維護公眾知情權。


及後,張博士以年初的「徐步高事件」,指出本地的傳媒為求銷量,不惜作出「連續劇式」的頭版報導,甚至以「魔鬼」、「著魔」等字眼作為標題,務求嘩眾取寵,達到目的。張博士批評:「在這件事上,連傳媒也著了魔呢!」


對於被問及政府應否立法監管傳媒,張博士認為:「立法監管的效用不大,最主要的原因是法律很多時都是落後於時勢。傳媒不斷急速轉變,法例根本跟不上。」張博士重申:「新聞的力量很大,傳媒亦有其社會承擔,所以傳媒應自律,以免將歪風傳到下一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