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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解讀居港權問題

出自香港新聞網 - 樹仁新傳系學生實習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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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解讀居港權問題--065056 曾雅雯 TSANG, NGA MAN 2007年12月18日 (二) 18:35 (UTC)

全國人大代表譚惠珠大律師出席由樹仁大學新傳系舉辦的講座,講題為一國兩制解碼。講座上譚惠珠解釋了98年的居港權釋法及現在自由行孕婦來港產子的問題。

譚惠珠解說根據基本法第二十二條,中央政府有權利解釋由終審法院提出的徵求。當年就是引用第二十二條,由中央解釋基本法第二十四條的居留權問題。

同時根據在1996年由基本法籌備委員會作出的決定,持有臨時居留權的中國籍人士所生的子女均不擁有居留權。所以自由行孕婦來港所生子女都是非香港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