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蘋果日報、東方日報、明報及星島日報乃香港四大報章,其對於新聞事件的報導手法各有不同,但同時彼此亦有相似的地方。在是次報告中,將會利用發生於零六年十月十四日一則轟動全港的新聞,以分析這四份報章對於此事件的報導手法,並會就報導的版面、位置、標題、圖片及內容五方面作深入探討。
新聞事件:14-10-2006 老翁匿藏巴士車底遭輾斃
事件關於一名年逾六十、被懷疑是偷渡客的老翁匿藏於一輛經皇崗過關的中港旅遊巴車底,當巴士駛至停燈位時,懷疑老翁趁機爬出,可惜車輛再次開行,結果遭巴士輾斃並拖行百米,事件最令人震驚的是在現場遺下的百米血路。
版面及位置
東方日報《東》:這則新聞是該日報章A1版的頭條,面積佔了整個版面的五分之四,其餘五分之一則是廣告。
蘋果日報《蘋》:事件刊登在報章的A2版,面積佔整個版面約五分之四,其餘約五分一則是另一宗新聞事件。
明報《明》: 事件刊登在報章的A2版,佔了整個版面的七分之六,其餘七分之一則是其他版面所刊登的新聞標題。
星島日報《星》:這則報導刊登在A4版,並佔了報章的全個版面。
事件被刊登的位置及報導的版面面積間接顯示了各報對事件的重視程度。在位置上,《東》、《蘋》及《明》均把報導放在A1及A2的要聞版,可見三份報紙皆對事件十分重視,認為事件有很高的新聞及報導價值。不過,除了位置,版面面積亦是重要的指標,在四份報紙中,以《星》報導所佔的版面面積和篇幅最大,可見該報亦相當重視是次車禍,在其餘三份報紙中,報導所佔的版面面積也不少,亦屬於大篇幅報導,可見四份報章皆認為事件相當轟動,有很高的報導價值。
標題
東方日報:「直通巴鬧市拖行 遺80米血路 跛翁車底屈蛇 輪下喪命」,標題為粗體大字,佔報導的面積相當大(約整個報導的五分之一)。
蘋果日報:「司機打電話 不知匿車底人蛇遭輾斃 旅巴拖屍95米」,標題為粗體大字,佔整篇報導約五分之一。
明報: 「覤準檢查寬鬆 藏身後備胎位置 匿旅巴底人蛇拖百米輾斃」,粗體大字標題,佔報導約七分之一。
星島日報:「匿車底捲入前輪 佐敦道拖行慘叫 直巴輾殺人蛇 血路百米長」,粗體大字標題,佔整篇報導約七分之一。
報導的標題可吸引讀者的注意。首先以標題的大小及顏色作比較:四份報導的標題皆以粗體大字吸引讀者,就標題所佔面積及字型大小比較,《東》是四份報紙之冠,不論其所佔面積及字體皆是四份報導中最大,而且,其標題為深藍色及白色,顏色鮮明突出,可見報章為求「出位」,以吸引讀者注意力。其次則屬《蘋》,字體大小為四份報導的第二位,另外,標題以白色文字配以深藍底色,非常突出,也相當吸引讀者的注意力。而《明》及《星》的標題面積則不及以上兩份報紙大,而且以黑色為標題之顏色,相對較為沉實,沒有花巧。
在標題用字方面,《蘋》、《明》及《星》以「人蛇」稱呼死者,用字不但通俗,更有貶低受害者的意味。另外,《東》的標題用字亦十分通俗,以「屈蛇」表達匿藏的意思。此外,《東》、《蘋》及《星》的標題皆出現令人恐慌的字眼,例如「血路」、「喪命」、「拖屍」及「慘叫」以吸引讀者注意,相當嘩眾取寵,亦令人產生恐懼,只有《明》的標題較為中規中距,沒出現恐怖字眼。
在標題內容方面,除《明》外,其餘報章皆以血腥的內容以作招來,如「拖屍」、「血路」、「慘叫」等,明顯是想營造一個恐怖的畫面,而不是單純作一個簡單、以事實為主的報導。誠然,這些都是該新聞的一部分,但並不是該新聞的重點。除《明》及《蘋》外,其他報章的標題就只是讓讀者知道有一非法入境者死於非命,一點點前因也沒有提及,這方面亦略嫌不足。
圖片
東方日報:報導共6張現場相片及2幅輔加插圖(用作解釋事發經過),圖片量及其大小佔整篇報導的一半。最大的相片展出死者的死狀。
蘋果日報:報導共5張相片及3幅插圖(用作解釋事發經過),圖片量及其大小佔了報導大半的面積,最大的相片展出死者的正面死狀及車禍留下的血路。
明報: 報導共6張相片及1張插圖,圖片量及其大小約佔報導一半,最大的相片展出車禍留下的血路。
星島日報:報導共9張現場相片及4幅插圖,圖片量及其大小佔了報導大半的面積,最大的相片展示死者的死狀,並在最血肉模糊之處「打格仔」。
相片及插圖的作用在於讓大眾了解現場的情況及事件發生的經過,以引起社會關注,但只是輔助作用。在四份報章的報導中,以《星》及《蘋》的圖片佔整份報導最多,篇幅面積甚至多於內文,其次是《東》,而《明》的圖片在四篇報導中則佔較少面積。不過,圖片雖多,但其中某些圖片是沒必要的,例如《星》有重覆的相片都是刊登死者的死狀。圖片的作用只是輔助,總數量及大小不應超過正文,但四份報紙的圖片面積皆超越正文部分,造成喧賓奪主。
此外,相片的內容亦相當重要,《東》、《蘋》及《星》報導中最大的相片展示出死者的死狀,而且把其放於報導的上半部分以引人注目,非常血腥震撼,甚為煽情,令讀者看了有不寒而慄之感,只有《明》的相片沒有大篇幅地刊登死者死狀,雖然也有類似的相片,但面積很小,而且位置在報導的下半部分,相對較少血腥成份。
另外,《蘋》、《星》及《明》均在報導中輔以插圖,以解釋整個車禍的經過,但過程已在正文中詳寫,因此根本沒需要輔上插圖再加以細仔說明。《東》的插圖則用作說明老翁匿藏之處,讓大眾了解偷渡人士為何容易藏身巴士底部,並可引起社會關注,相對較為有用。
內容
四份報紙的報導內容及著墨處各有不同。《東》的報導內文主要著重於報導整個車禍的過程,可是,其內文卻頗著力於描繪老翁被輾死的過程:「他的下半身因被拖行以致身體與路面磨擦,皮開肉綻…」描寫過份仔細,目的只為營造恐怖的場面,以增強故事性,既血腥煽情,亦沒有必要。同樣地,《蘋》也是報導整個車禍的經過,但整篇文字像故事多於報導,因當中加入不少「大吃一驚」及「懵然不知」等故事性的字眼,而且,整篇報導著墨於巴士司機的失職,多次提及司機因「講電話」而引致車禍,然而,司機在車禍過程中有否「講電話」於當日仍存在疑點,需交由警方調查,因此報導帶有主觀及揣測成份。相對而言,《明》的報導是四份報章中較客觀的一份,除了報導事件的經過,對於事發中司機有否「講電話」等疑點則沒肯定地說明,只以警方的調查為依據,做法比《蘋》較為中肯客觀。而《星》亦以報導事發經過為主,但其報導為求增強吸引力,而加入主觀成份的字眼,如文中指老翁來港追尋「黃金夢」,但死者身份卻有待查證,來港目的尚未知悉,另外,文中有較多恐怖字眼,如「慘死」、「慘叫」等等。
在附加資料方面,四份報導均有指出偷渡人士匿藏巴士漸變趨勢,可喚起社會對事件的關注及了解事件的嚴重性,但其中《星》的附加資料「驚見血人 市民狂奔截車」則用途不大,只會引起讀者的恐慌,且有畫蛇添足之感。
總結
總括而言,四則報導各有異同,但從中卻可窺探出現時的報章報導手法有漸趨「蘋果化」的跡象,乃就是報導手法傾向圖象化及彩色化,而且文字亦多跨張通俗,似乎漸失去報導的原義。報紙作為大眾傳媒,對社會有舉足輕重的影響,因此應負起教育大眾的責任,在保持銷量的同時,亦應注意其報導手法。
參考資料:
《批判傳媒》
《媒介批評》
《試為媒體說短長》
http://www.rthk.org.hk/mediadigest/20030214_76_63717.html#
http://www.rthk.org.hk/mediadigest/20030115_76_59429.html
http://www.rthk.org.hk/mediadigest/20061114_76_1211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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