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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爭逐追歪路  學校派位重家境 名校世襲衍生流弊

出自香港新聞網 - 樹仁新傳系學生實習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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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每逢中小學的派位之期,就是最令家長煩惱之時。為求讓子女入讀名校,家長們可謂無所不用其極。有人一擲千金,舉家搬到名校區居住;更令人詫異的是,早前竟有家長要求兄自願留級一年,讓弟弟透過「世襲制」得到學位。有議員及小學校長認為,「世襲」計分制本身未必存有不公平,不過卻反映家長為求讓子女入讀名校而不顧一切。]]

  喇沙小學校長鮑陳慧兒指出,政府於 1983 年制定小一自行分配學位的計分制度時,基本上未有真正諮詢學校意見,校方往往缺乏發言空間,令流弊至今依然存在。但她表示,現時的全港派位制猶如六合彩攪珠,沒有絕對的不公平。她提出:「平等教育的定義,應是能力較高的學生,得到較好的教育。」

  青年民建聯副主席兼黃大仙區議員黎榮浩表示,該計分制度是由不同的教育界人士及團體商議出來的,故必定有其存在價值。他又強調,問題不在於「世襲制」公平與否,而是家長對制度抱有不良的心態,以為子女入讀名校就能前程錦繡,故「世襲制」所衍生的問題可說是由社會的「名校效應」所造成的。

品學兼優仍需好家境

  屯門區議員陳雲生則認為,「世襲制」基本上是由當年的港英政府遺留下來,只適用於殖民地時代的香港。他續稱,自行派位不公平的地方在於收生沒有劃一標準,在某些情況下,學生成績不用作評分標準,譬如學生有特殊背景,比方說註冊校董的兒子擁有二十分(見附表)便能享有直接取錄的權利。另外,有部份家長為求提高子女入讀地區名校而搬遷,更甚的會虛報住址等。他坦言:「名校根本不愁沒有學生,相反品學兼優的學生,還得具備一定的家境才有資格獲取錄,這些歪風必須改變。

  明年入讀小一的自行收生階段,早前已公布取錄名單。根據教育統籌局資料顯示,今年參加自行分配學位的學童中,約有五成三,即二萬四千多名學童獲心儀官立及資助小學取錄,當中屬於有兄 / 姊在該校就讀或父 / 母在該校任職類別(俗稱「世襲」)身份獲取錄的,有一萬零七百二十九人。

計分辦法準則

父 / 母全職在與該小學同一校址的幼稚園 或中學部工作 (20 分)

兄 / 姊在與該小學同一校址的中學部就讀 (20 分)

父 / 母為該小學的註冊校董 (20 分 )

父 / 母或兄 / 姊為該小學的畢業生 (10 分 )

首名出生子女(即為家庭各子女中最年 長者) (5 分 ) (申請人只能在以上 5 項中選 1 項填報)

與該校辦學團體有相同的宗教信仰 (5 分 )

父 / 母為該小學主辦社團的成員 (5 分 ) (申請人只能在以上 2 項中選 1 項填報)

適齡兒童(即翌年 9 月開課時年滿 5 歲 8 個月至 7 歲) (10 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