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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有錯? 申請公屋資源遙遙無期
出自香港新聞網 - 樹仁新傳系學生實習習作
年輕有錯? 申請公屋資源遙遙無期
鑑於申請公屋的人數大幅增加,並有年輕化的趨勢,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因此而於九月二十九日通過備受爭議的「計分配額制」,延長單身青年及公屋居民輪候公屋的時間,藉此優化公屋的資源調配,防止資源被濫用。
新政策以申請人年齡及是否居住公屋,決定配屋先後次序,當中18歲的申請者得零分,19歲三分、20歲六分,如此類推。而房署粗略推算,新措施下,40歲以上的一人公屋申請者,亦約需輪候三年方可獲編配公屋單位。
另外,房委會初步制訂每年最多有2000個一人公屋配額,明年4月起生效。這較上一財政年度約有三千七百人成功申請入住公屋單身單位縮減了近四成半,按此推算,屆時年輕申請者輪候時間會超過15年。房署官員早前表示,一人公屋申請者可透過房署的「特快公屋編配計劃」,縮短輪候公屋時間。另一方面,公屋居民申請單身單位要扣三十分,這也限制了公屋居民分戶的自由性。
「計分配額制」剛剛通過,已面對司法覆核的挑戰。社協社區組織幹事施麗珊批評,「計分配額制度」中的一人公屋申請乃違反《基本法》承諾遵守的國際人權公約中,任何人都可獲得平等機會的原則。社區組織協會初步徵詢法律意見後,認為有充分理據申請司法覆核,計劃準備好法律文件,及挑選現時已有七至八名分別居於公屋單位、板間房及私人樓宇的年輕人中,最合適個案的年輕人代表,便向法律援助署申請法援提出司法覆核。
根據調查顯示,十八至二十五歲的年輕人的收入中位數比三十至四十五歲的中年人為低近百分之十五,而且在申請公屋的年輕人當中只有百分之十的申請人擁有大專程度,而只是百分之三的申請人仍是學生。與其「一刀切」限制所有年輕人的申請,倒不如制定更有效的政策強制公屋「富戶」放棄其所持的公屋,騰出更多公屋單位來分配給真正有需要的人,包括生活在低收入水平的年輕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