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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訪三十載 嘗盡得與失 鄭炳華:記者要有人際網絡

出自香港新聞網 - 樹仁新傳系學生實習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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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訪三十載 嘗盡得與失 鄭炳華:記者要有人際網絡 2007-10-02 075066 林玉藍 LAM, YUK NAM


《星島日報》總採訪主任、突發新聞總採訪主任鄭炳華先生,今天出席樹仁大學的講座上表示:「記者除了要有學識、知識、和膽識之外,還要建立人際網絡。」席間,他分享突發新聞的重點、人際關係的建立,以及做新聞的出發點。


突發新聞不只看表面


鄭表示,根據調查所得,讀者普遍喜歡具爆炸性的新聞,在整體新聞中,突發新聞佔較大比重。故此,做突發新聞有如球隊入球,十分興奮過癮。此外他強調,記者面對突發新聞時,不要單看表面,應有敏銳的觸覺,深入發掘原因。「怎樣使讀者喜歡閱讀,是我們的使命。」他說。


「煙足飯足,勢如破竹」


鄭深信,消息來源源自人際網絡。所以,他認為記者應投其所好,用時間、手段去建立人際關係。結識人不分階級,上至警察下至乞丐,皆可成為消息來源。建立消息來源網絡,將有利其採訪工作。採訪現場以交情「拎料」、「手指縫漏兩句就夠」,使採訪流程更快更方便。


勝利不知輸


不過,在其採訪生涯中,鄭亦曾遭受滑鐵盧。因態度錯誤,懶於求證所有資料,導致公司被控告誹謗,最終需賠償港幣七百多萬元。「做錯新聞除了自己的前途、聲名受損外,最重要的,是會連累公司遭受損失。」他說。

被問及怎麼手法適合記者操守,鄭表示,記者職責在於「搵新聞、事事求真、求證、揭露社會不平事。」在任何情況下,均留意現實環境。最後,他寄語同學,做事要有承擔,做新聞前,必要站在當時人立場看,不要重蹈其覆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