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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任超速小巴 時間比生命更寶貴嗎?
出自香港新聞網 - 樹仁新傳系學生實習習作
放任超速小巴 時間比生命更寶貴嗎?
午夜過後,地下鐵路,九廣鐵路和電車已經停止服務,巴士也只維持有限度的服務,廣闊的路面只剩下計程車、小巴及小量的私家車輛,正是通宵小巴在公路上飛馳的好時機。在平順的路段,通宵小巴的車速可達至每小時一百公里,縱使不發生意外,那份心驚膽戰也是極大的精神煎熬,絕非早幾分鐘到達目的地可以彌補。不少深宵奪命車禍都是由小巴引起的,他們飛馳闖禍事例,近年屢見不鮮,情況令人憂慮。
運輸處的道路交通意外統計顯示,在零四年本港涉及人命傷亡的交通事故達一萬五千多宗,死亡人數為百多人,而公共小巴所涉及的事故佔千多宗。
為什麼這麼多小巴司機妄顧自身及乘客的安全?據駕駛旺角至大埔的通宵小巴司機阿強道:「近年經濟不好,大家都落力搶生意。每一程的車資扣除油錢及車租都所剩無幾,多載一個客就多賺一點錢。如果載客量不足,甚至會有虧本的情況,如果只載一個客由大埔去到旺角只賺十元,汽油錢都賺不到,所以很多司機不擇手段地搶客。」亡命飛車只不過為搶客而已。一些職業司機自恃藝高膽大、熟悉路面、通曉執法攝錄位置,經常為搶客而飛車,把道路當成賽車場,視交通燈如無物,嚴重威脅乘客和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有小巴司機指出,行內競爭激烈,司機搶客而在路上各不相讓的情況普遍,其中深宵時分最為「過分」,有司機為了截客而高速爬頭及越線,超速及衝紅燈,令路面險象環生。雖然香港近年經濟不景,生意難做,司機這樣的做法是可以理解,但這絕不是妄顧乘客及司機安全的藉口。雖然現在有些小巴裝置速度顯示器,但是司機仍然繼續開快車,即使速度顯示器號起超速警號也毫不理會。
政府應該三管齊下,從制度入手,減少深宵小巴事故。其一,運輸署可以考慮在主要交通幹道加裝攝錄器,二十四小時監察車輛超速和衝燈。其二,警方應該考慮採用「放蛇」的方式,假扮乘客坐深宵小巴,將違法司機當場拘捕。其三,運輸業不斷要求政府提供燃油稅優惠,政府該倒過來要求公共車輛履行道路安全責任,紅色小巴更應該像的士那樣強制乘客扣安全帶。這些要求一點也不過分,業界沒有理由拒絕。
事實中,乘客才是最有效去維持交通安全的力量,只要所有市民正視通宵小巴的超速問題,舉報有關的司機及路線,或團結乘客的力量,給予超速小巴的司機壓力使他們不敢再犯,這才是阻止小巴超速的治本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