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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曼玲:記者不是作者

出自香港新聞網 - 樹仁新傳系學生實習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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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曼玲:記者不是作者

2006-4-11 23:12 055096 馮嘉露 FUNG, KA LO


有從事三十多年娛樂記者經驗的汪曼玲,今日親臨樹仁學院,向一眾準新聞工作者大談作娛樂記者應有的操守。她更帶來了她的好友──黑玫瑰馮寶寶,一起暢談娛樂圈鮮為人知的一面。

汪指出,娛樂記者的工作在這三十年間已起了莫大變化,她對今天的娛樂記者作了這樣的評價:「他們只需要懂得十個字就能寫出封面標題。」她直指現在的娛樂記者為了要在激烈競爭中求存,就要找到更多獨加消息,於是手法愈來愈低俗,內容亦偏向誇大失實,以揭人隱私的手段去吸引讀者。

她續說,要在這一行立足,就是要憑良心去報導,應避免涉及個人看法。但娛樂新聞不等同港聞,它是為讀者減壓,報導事實全部並非其價值所在,故她在報導張學友不再替兄長還債一事上,會先徵求對方的同意才刊登。

能保持不偏不倚的報導手法,難怪寶寶姐能放心向汪傾心吐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