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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權力來自中央

出自香港新聞網 - 樹仁新傳系學生實習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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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是香港的法律,近期大熱的政改問題與它關係密切。但它對我們又有多少影響?《基本法》起草委員會成員之一、現任全國人大港區代表的譚惠珠女士指出,香港政府的權力為中央透過《基本法》授權,普選的決定權也在中央。


譚惠珠女士今出席樹仁大學的「基本法解碼:一國兩制與高度自治」講座,先介紹了《基本法》的背景,然後直接進入主題,談論一國兩制及高度自治。她指一國即主權由中國所擁有,而香港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份,這意味著香港政府的權力從中央所授權所得,沒所謂「剩餘權力」。


高度自治方面,譚強調香港「高度自治」是相對的「高」,因本港保留了不少港英時代留下的體制,而且比內地省市更有自由的處理事務。但是,問及普選問題時,譚女士表示到最後中央仍是有最終決定權。她亦強調在立法會會議上沒有聽過「拖字闕」,只是社會仍有分歧存在,因此實行普選所需的是循序漸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