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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能力減不義的法官——陳兆愷

出自香港新聞網 - 樹仁新傳系學生實習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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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015 程穎琳 CHING WING LAM ROSATA 2008年12月9日 (二) 20:14 (UTC)


在法院外,常會看到手持劍與天平的正義女神像,這代表法官負責主持正義?終審法院常任法官陳兆愷卻否認,指自己身為一名法官,只是盡能力減少不義。


香港法律制度並不完善


陳兆愷承認香港有不公道的案件,正如手指都有長短,香港的法律制度並非十全十美。香港法律的好處是能保障受害人或被告,但同時會被人利用,採取對自己最有利的方法打官司,找到渠道脫罪。有錢人在這制度下最受惠,曾有富商特意拖長法律程序、以絕症來博取法官同情,得以減輕判刑或脫罪,這對其他被告實在非常不公平。為減少不公的事發生,陳兆愷指這就是法律援助處成立的目的,以保障小市民的利益。


傳媒責任重大


陳兆愷認為一旦有不義的事發生,就是傳媒發揮作用的時候,以其道德標準揭發不公平的事。傳媒有責任說出可求證的真話,若不知其真偽便要在事件上保持中立。他批評現時的傳媒仍有改善之處。以徐步高一案為例,未到調查的最後階段便有傳媒騷擾及挖苦徐步高的家人,更有若干傳媒作渲染的報導。另外,有傳媒沒耐性看齊資料便作出報導,結果報導與實際的案情有所出入。陳兆愷指傳媒應多看判詞等重要的第一手資料,要清楚消息來源和去求證,分清事實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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