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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非有效,傳媒自律為重要
出自香港新聞網 - 樹仁新傳系學生實習習作
--045026 林潔瑩 LIM, KIT YING 00:15 2006年十月25日 (UTC)
對於香港傳媒的報導手法和風氣,香港報業評議會執行委員張圭陽以為,傳媒是公器私用,以傳播媒介為賺錢手段、借題發揮;倒退到幾百年前的水平。但他以為沒有必要立法規管傳媒。
張圭陽昨出席一個講座時表示,現今的傳媒以新聞做比賽,即使沒有新聞價值的事,都會借題發揮,進行抄作。不過,他以為傳播事業發展一日千里,立法並不是最有效的解決辦法。相反,新聞工作者應自律,承擔自己的社會和文化的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