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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採突發三十年 做盡違背良心事

出自香港新聞網 - 樹仁新傳系學生實習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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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採突發三十年  做盡違背良心事

任職過多間報館的鄭炳華,投身記者三十年間,曾捲入「誹謗女律師」、「祥嫂子女爭產案」、「超市販賣走私豬」、「殮房爆棚疊屍案」等。經歷無數的他,今日身經百戰,深懂社會的一套遊戲規則—要結識有利用價值的朋友,建立龐大的人際網絡。昨日在樹仁講座上,他指﹕「年少時貪勝不知輸,曾做有違良心的事。」最後更為昔日行為認錯。

一次報導失實 聲名前途盡毀

九八年,當時還任職《蘋果日報》突發組採訪主任,在處理一宗有關執業律師夾帶潛逃的新聞時,錯誤報導律師姓名及性別,惹來誹謗控告,結果連累報館被罰款七百萬港元,為前途蒙上污點。事後他明白求證資料真假的重要,在往後採訪對資料亦不敢掉以輕心。

提到資料來源,他認為最直接的方法,就是問身邊的「朋友」。他口中的「朋友」有著不同階層,不同背景,甚至不同職業﹔他們共通為鄭炳華提供最新最鮮為人知的消息,成為他的資料來源。他強調記者跟「朋友」間關係在於相互利用,保持這種關係未嘗不可,切記警剔自己不能盲目相信消息。

違背良心 做新聞

席間,他謂讀書時學到的新聞道德、報導操守,在投身記者後,這些通通變成書本理論﹔在真正採訪時,發掘到一手資料比道德理想來得重要。可見腦中常掛著「真、新、奇、趣」四個準則的鄭炳華,在編採生涯三十年裡頭,寫過多宗轟動一時的報導,同時亦做盡違背良心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