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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差額奉還保證各異 市民需看清

出自香港新聞網 - 樹仁新傳系學生實習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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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食品價格持續攀升之下,一連串的價格調查陸續推出,先有民建聯,再有消委會,全城一齊監視物價。兩大超級市場聲稱有不同措施保障消費者,但保障條款各異。條款雖張貼在各分店及網頁,但不少市民多沒有清楚留意保障條款的細節,跌落「保證的迷思」。

記者:梁慧琳

差額奉還 只限部分競爭對手

兩大超市之一的百佳設有「雙倍差額奉還保證」服務,只要顧客在同區內其他零售商所購買的貨品之價格比其「黃牌貨品」低,便可於廿四工作小時內攜同當日發票正本,申請退款。

不過「雙倍差額奉還保證」只接受在同區開設最少三間分店的連鎖店內出售的商品,這表示士多或藥房所售的貨品不會被納入「雙倍差額奉還保證」計劃內。

記者致電百佳顧客服務部求證,發言人也重申:「市民需於有規模的商鋪購買貨品,才可享有雙倍差額奉還保證。」對於公司會否因應通脹問題修改保證條款,發言人只表示會向有關部門反映。

另一間超市惠康的顧客服務部表示,如顧客發現所購貨品價錢比其他店鋪便宜,都可攜同單據和完整貨品,要求原數退還所付金額。

對於顧客因價格調查之差異而退還貨品的個案有否增加,發言人表示現時並未有正式統計。

保證內容超市自決 消委會難干涉

消委會發言人認為,「雙倍差額奉還保證」不包括士多貨品,是百佳的商業決定,消費者可透過其店鋪獲得這些資訊,再者現時香港未有管制商品價格的法律,消委會也無權干涉百佳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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