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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常用標點符號(14種)

出自香港新聞網 - 樹仁新傳系學生實習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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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常用標點符號(14種)

常用14種標點符號及其倉頡碼


句號 。(ZXAD)

逗號 ,(ZXAB)

頓號 、(ZXAC)

分號 ;(ZHAG)

冒號 :(ZXAH)

問號 ?(ZXAI)

感嘆號 !(ZHAJ)

括號 ( )(ZXBE、ZXBF)、[ ] (ZXBM、ZXBN)

省略號 …… (ZXAL、ZXAL)

間隔號 ‧(ZXAF)

引號 「 」(ZXCD、ZXCE)、『 』(ZXCH、ZXCI)

破折號 —— (ZXAY)

書名號 《 》(ZXBU、ZXBV)、〈 〉(ZXBY、ZXCA)

連接號 — (ZXAY)


我們在採用《標點符號用法》的規定時,就以下4方面作出了適應性的調整:

(1)引號採用「 」和『 』,不用《標點符號用法》規定的“ ”和‘ ’。

(2)按《標點符號用法》,破折號的形式是一條直線,佔兩個字位,中間不能斷開。但中文倉頡輸入法中沒有這個符號,我們以兩個相連的間隔號「—」 (ZXAY),即「——」代替。

(3)連接號的形體是一條直線「—」(ZXAY),佔一個字位。《標點符號用法》規定的另外3種形式,包括:佔兩個字位長橫,佔半個字位的「–」(ZXAW),以及「~」,我們不採用。

(4)《標點符號用法》中的專名號「 」和著重號「﹒」,我們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