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我們要重複查證新聞報道中所有人名、職稱,政府部門和機構名稱,數值和統計資料,以及其他重要資料信息,保證準確無誤,不得粗心大意、輕率疏忽。
4.2 我們要盡量以第一手資料,作為新聞報道的依據。如果要使用第二手資料,例如引述其他傳媒的報道,要小心謹慎,如有疑問,必須查證。充分利用互聯網的便利,查找原始資料。
4.3 我們要複核重要的直接引言,避免出錯。記者要充分利用電子錄音器材,記錄受訪者的說話,作複核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