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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自香港新聞網 - 樹仁新傳系學生實習習作
杜奔流:《版權條例》修訂不應太嚴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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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提到《版權條例(修訂)草案》時,應該順便向讀者介紹有不少人認為這項條例將扼殺網上言論自由,就好像是網絡二十三條,這樣讀者會更容易明白為何很多對這項條例感到恐懼。甚麽是過嚴或過鬆,你應該舉出例子,他的舉例是金庸筆下的人物岳不群,就是一個很好用來諷刺一些從政者的比喻,如果連這樣也不能二次創造,他會感到很失望。) 【本網訊】網絡公司法律顧問杜奔流昨日下午出席樹仁大學周會,認為即使《版權條例》修訂通過,對二次創作影響也不大。但他同時表示,修訂的內容不應收得太窄,否則會「唔健康」。 '''二次創作需管制''' 杜表示不知道現在《版權條例》的立法程序去到甚麼階段,但他指出有些人在二次創作的時候可能會侵犯了一些大師的創作版權,用以謀利或作商業用途,使得版權出現混亂、失控的情況,所以他認為二次創作的確需要適當的管制。杜直言,明白市民會擔心《版權條例》修訂通過後香港的言論自由會受到打壓,但他相信條例對二次創作的影響不會很大,呼籲市民不必太擔心。「若將來政府執法過嚴,我也會覺得很失望。」他還表示不支持修訂的內容過於嚴格,若政府製法過於嚴格可能會產生不健康的現象。 '''政府未必會贏''' 《版權條例》的修訂建議中顯示,政府有權提告侵權者,而不是由版權持有者提告。對此,杜回應由政府提告的原因可能是因為這屬於刑事案件,但他認為,即使是由政府提告,政府也未必會贏。如果版權持有者不願與政府合作,政府其實甚麼也做不了。 記者:李靄鈴--[[使用者:105006|105006]] 2012年4月24日 (二) 21:0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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