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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尊重創作 創作要尊重
出自香港新聞網 - 樹仁新傳系學生實習習作
【本網記者林天怡4月24日訊】事務律師的杜奔流今出席樹仁大學講座時表示,
政府不應將《2011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中的內容收得太窄,他認為條例一
方面應保持創作空間,另一方面要避免出現「版權失控」的情況。
條例應避免「版權失控」
杜認為,規限原作品使用及支持二次創作之間,牽涉兩方面的角力。他認為,如果
二次創作完全開放,將導致「版權失控」的情況。他舉例,大家都不願意看到有人
借金庸大師的作品,去謀取私利。他認為,在這件事和其他事情上,都要視乎條例
所用的具體字眼,所以現時不敢加多批評,但如果新修訂的條例導致版權失控,這
絕對不是好事。
條例內容 不應收得太窄
杜認為二次創作應有所限制,但他也表示,如果將法例得太窄,就會「超級唔健康」
。他舉例,如市民只採用金庸大師的作品中的小部份,利用小說內的角色作二次創
作,以「岳不群」諷刺政治人物的話,就不應受管制,要保留一定的創作空間。
創作需尊重人
杜認為一些二次創作的作品很有創意,如有網民利用《哈利波特-消失的密室》來
諷刺唐英年的樓宇潛建。但他不認同,網民將唐英年的頭像貼上文革受害者被迫害
的圖上。他說,可能受害者的家人也在看,也可能有同樣的經歷,他認為我們應將
心比己,去想想如果自己家人同樣也有這樣的遭遇,又會有什麽感受。他說:「我
覺得呢個已經唔是版權問題,我覺得是尊重人的問題。」